2005年10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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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癌保鲜膜拷问迟钝的国家标准
舒圣祥

  有段时间没让国人惊诧的“食品卫生安全门”,近日再一次给国人带来惊诧!——“由于在本国遭禁,日韩聚氯乙烯(PVC)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!”(10月14日《国际金融报》)1995年全国用量不过几吨的PVC食品保鲜膜,现在年用量已经超过15000吨,宾馆、酒店、超市及家庭等都在大量使用。这些产品80%以上来自日本和韩国,目前LG、三菱、三荣三大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近80%份额。
    据专家介绍,PVC食品保鲜膜对人体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危害:氯乙烯单体含量高,会挥发出有毒的氯;PVC保鲜膜用的增塑剂主要成分是乙基己基胺(DEHA)。这种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容易析出,随食物进入人体后,对人体有致癌作用,特别是干扰人体内分泌,引起妇女乳癌、新生儿先天缺陷、男性生殖障碍甚至精神疾病等。
    正因为危害严重,欧洲早在数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。日本也在2000年杜绝了PVC食品包装。据世界包装组织理事会宣布,美国、日本、新加坡、韩国和欧洲各国现已全面禁止使用PVC包装材料。可是,我国早在1988年颁布的早已过时的国家标准为何一直没有及时接轨国际?对有毒、致癌的PVC保鲜膜为何至今仍没有任何禁止或限制的规定?
    不难想见,一直“膜里来膜里去”的消费者们在得知消息的一刹那,会感到多大的悲哀和愤怒。点数近期发生在食品卫生安全领域的典型事件,执法部门主动查出来的有几起呢?苏丹红是国外传来的,哈根达斯、光明回奶是媒体“扒”出来的,同样,致癌保鲜膜又是媒体“领衔执法”的。在涉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执法活动中,典型话语莫过于:“立即采取行动”,“立即开展专项检查”,云云。政府部门只是成了最后的扫尾工作者。可是,在这许多“立即”的承诺之前,已经有多少国人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?
    很大程度上,正是迟钝的国家标准让国人无辜“消费”了这么多年的致癌保鲜膜。可是,类似迟钝的国家标准还有多少?如果我们不能高举“问责”的大棒,让他们尽快合上21世纪的节拍,今天迟钝的标准明日又将是一枚引爆舆论的炸弹?